日本av片各自治县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一)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一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法治举措。现将日本av片各自治县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工作动态予以摘录。
岫岩满族自治县
一、抓实分层精准研学,夯实履职法治根基
聚焦统战系统关键人群,靶向开展分层分类集中学习,精准提升民族工作队伍法治素养。县委统战部有序开展多批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集中学习,实现部机关班子成员、全体工作人员,全县统战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全覆盖。通过集中研学、交流研讨、政策解读等多样化学习形式,引导全体参训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核心要义、工作准则和实践要求,有效提升统战工作干部履职尽责能力与宗教界人士法治意识,切实将法治思维赋能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全域系统部署,实现党政学法全覆盖
严格对标省、市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全域落地、不留死角。县委统战部联合县委宣传部制定专项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细化学习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规范工作标准,统筹推进全县理论学习宣传工作落地落实。有序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直各部门、全县24个乡镇(街道)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层分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政策研读、普法学习和工作研讨,逐步实现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学习宣传全覆盖、无盲区。
三、深耕主题实践载体,拓宽基层普法宣传维度
紧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工作标准,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深度融入基层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普法宣传下沉基层、走进群众。县委统战部主动联系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职能部门,组建联合普法宣传队伍,整合乡镇、社区、学校等各类基层宣传阵地资源,精准面向广大群众、在校师生、机关干部等不同群体,常态化开展沉浸式、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场景化宣讲、面对面解读、互动式普及,切实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持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覆盖面。
新宾满族自治县
一、抓实中心组领学,筑牢思想理论根基
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学习法律条文、研读精神实质、研讨落实举措。同时组织全县各级机关单位、乡镇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分层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干部依法开展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夯实民族团结工作思想基础。
二、深入基层宣讲,推动法规深入人心
组建民族工作宣讲队伍,深入乡村、社区、校园、企业开展面对面基层宣讲。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群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基层阵地,用通俗易懂语言讲解法律内容,面向基层群众、师生、商户广泛普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知识,让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引导各族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三、依托线上平台,拓宽全域宣传渠道
充分运用融媒体中心、村居微信群等线上宣传阵地,推送法规解读、普法知识、民族团结宣传内容,依托网络平台扩大传播范围,打破时空限制,营造线上浓厚学习氛围。
四、融合文体活动,营造团结浓厚氛围
结合体育赛事活动、文艺汇演、群众联谊演出等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融入活动全过程。在文艺演出、民俗展演中穿插普法宣传、知识普及,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让各族群众在休闲文娱中学习法律知识,切实营造全县各族群众同心同向、团结和睦的良好社会氛围。
清原满族自治县
一、抓住党委中心组学习,发挥领导干部引领作用
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本法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专题研讨、辅导报告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截至5月中旬,县、乡、村三级已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活动50余次。
二、聚焦“关键少数”,推动分众化学习走深走实
纳入干部培训体系,提升履职能力。会同县委党校,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解读列为党课教育和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通过系统化教学,切实增强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的能力。会同县人大组织专题学习,确保立法机关与监督机关人员率先学懂弄通法律精神,为后续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及法律监督工作奠定坚实理论根基。
三、做强线上阵地,提升传播效能
在统战系统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定期推送法律原文、政策解读及学习动态;同步联动县融媒体中心平台,实现宣传内容同频共振;利用县电视台图片新闻、游动字幕等媒介形式,增强视觉感染力与群众关注度。截至目前,通过各类线上平台转发促进法宣传链接累计1000余次,有效扩大了法律的覆盖面和触达率,使法律知识“触手可及”。
四、做实线下宣传,打通“最后一公里”
紧抓农村大集等人流密集时机,通过设立咨询台35处、发放宣传单及法治宣传品1000余份,以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讲解法律要点,推动法律知识进村入户。组织近30家单位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条幅10余条,形成“处处有法、时时学法”的浓厚氛围。
本溪满族自治县
一、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工作机制
及时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细化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宣讲、学习教育、实践践行、督导落实四大重点任务,压实各单位、各乡镇主体责任,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考评体系,形成层层抓落实、事事有闭环的工作链条。
二、深化理论研学,强化队伍赋能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县直各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内容,聚焦法律核心条款、立法宗旨、实践要求开展专题研讨。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水平。聚焦基层民族工作短板,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业务培训,面向乡镇统战干部、村(社区)网格员、宗教场所管理人员、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开展法治宣讲培训1场次,培训基层工作骨干40余人,打造一支懂法律、懂政策、懂民情的基层民族工作队伍,夯实基层依法治民、团结惠民工作基础。
三、创新宣讲载体,线上线下齐头并进
线下依托全县11个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9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基层阵地,组建由统战干部、法律工作者等,用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鲜活生动的身边案例,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核心要义、核心概念、重要原则等重点内容。组织各乡镇(街道)副书记、统战委员、派出所长及相关部门,共计60余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解读1次。线上充分利用统战微信群、乡镇村居微信群等平台,推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条文解读、政策图解、典型案例等宣传内容10余次,覆盖统战系统干部60余人、群众上千人。
